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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 时间: 2015年04月21日 作者: 来源: 东丰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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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暨县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县长 郑一明
2015年4月21日

  一、肯定成绩,认清形势,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
  201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密切协作,攻坚克难,有效防范了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我县获得了市201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一等奖。回顾2014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特点:
  一是安全生产领导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要求,领导机制进一步完善,形成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初步建成。坚持安委会全体会议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安排、协调相关工作,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量化考核、“一票否决”和月调度制度,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了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推进。重新修订了《东丰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纳入考核范围,初步形成了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标准化建设为手段、信息化控制为支撑、社会化监督为保障,属地监管、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职责清晰的新型安全监管体系。563户生产经营单位进入省网格化监管信息平台,逐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68户高危企业、42户规模以上企业达到标准化3级以上水平;开通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24小时接受市民安全生产举报投诉。
  三是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不断深化安全生产“春季行动”、“夏季攻坚”和“秋冬会战”等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专家查隐患、明察暗访、群众举报、联合执法、停产整顿等措施,集中开展地毯式自查、拉网式排查,做到零报告、零距离、零容忍,保持了安全生产高压严管态势。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4575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5896户次,排查隐患1028处,已整改1007处,限期整改21处,整改率达98%。
  四是安全生产防控能力不断提高。以安全生产“五进”、“3.29”安全生产承诺日警示教育和“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的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了安全生产宣传覆盖面,提高了广大群众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创新安全培训教育方式,强化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全面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培训。加强应急演练,完善各项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防火灾、防煤气中毒、防地震等安全演练活动,提高了各基层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的应急救援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成绩来之不易,值得肯定。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企业安全基础不牢。有的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安全投入不足,设施设备老旧,安全隐患依然较多;有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匮乏,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违章违规作业时有发生;有的企业安全管理措施不力,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监管存在盲点盲区。二是部分领域安全隐患依然存在。矿产资源非法违法开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运输储存经营、建筑施工企业违法转包、道路交通方面违章驾驶和超速超载、人员密集场所违法经营、特种设备不经检测投入使用等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仍然存在,部分领域安全隐患依然突出。三是“红线”意识不强。有的乡镇、部门和企业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安全监管措施不得力,安全隐患排查不深入、不细致。有的领导干部始终没有把安全生产摆在首位,成绩面前沾沾自喜,侥幸心理有所抬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主动性不强、功夫下得不够。安全生产社会教育还不到位,全民安全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仍有待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为主线,以“抓基层、建平台、查隐患、促整改、严执法”为举措,以安全生产“春季行动”、“夏季攻坚”、“秋冬会战”活动为载体,坚持严监管与刚执法相结合、攻坚战与持久战相衔接,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完善“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强化责任落实,推进依法治安,严格隐患治理,加强应急管理,保持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要切实加大源头整治力度。要强化安全生产防控措施,坚决把好安全工作的入口关,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对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厂、小作坊要坚决关闭。要继续强化联合执法,集中力量,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措施。要加强基层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要注重及时跟进制度机制建设,逐步实现打非治违常态化、长效化。
  二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排查治理,排查是基础,整改是关键,绝不能重排查、轻整改,更不能只排查、不整改。要针对各个时段事故发生规律及易发多发事故特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努力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今年要继续开展“春季行动”、“夏季攻坚”和“秋冬会战”活动,实现三大战役常态化、制度化。当前各乡镇、各部门要继续保持高频排查、高效治理、高压严管态势,将“春季行动”和“夏季攻坚”紧密衔接、压茬推进、及时整改,一刻也不能放松。要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攻坚,切实解决影响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的突出问题。要严格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制,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建立档案,逐项登记,做到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时间进度和责任人“五落实”。对隐患排查和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坚决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绝不姑息迁就。
  三要提高企业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到岗、到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引导企业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大力推行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落实责任保险、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事故赔偿等相关规定。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营造企业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四要不断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以贯彻执行新《安全生产法》为重点,以电视、广播电台、网络等媒体为依托,多形式、多角度地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报道正反两方面典型,起到褒扬先进、鞭策落后和警示群众的作用。以农村为重点,组织开展覆盖城乡的全民安全知识教育行动。以强化一线员工全员培训为重点,组织开展第14个“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员工的培训力度,确保重要岗位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实现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五要着力加强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打牢基层安全监管基础。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一个中心、五大平台”建设(信息数据中心、远程监控监测信息平台、政务管理信息平台、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和社会化监督信息平台),推进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注重运用现代技术和手段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切实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健全安全生产预报、预警制度,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有效预防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推行精细化监管制度,确保不出问题。
另外,这里强调一下,当前天气渐暖、风干物燥,森林火灾易发多发。近期我市发生多起森林火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再次召开紧急会议,强调部署森林防火工作。我县也有森林火情发生,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切实强化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要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进一步强化火源巡查管控,不留死角死面,严防野外用火,尤其要抓好秸秆禁烧,特别是林缘区域秸秆禁烧,切实消除隐患。要加强各类扑火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配齐配强防火装备,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快速反应,及时扑救,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
  三、加强领导 ,形成合力,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安全生产事关发展,涉及民生,影响稳定,绝不能有所放松,绝不能出现任何纰漏。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始终把安全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将安全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分线推进、具体抓。今年,国家和省、市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扩展到了乡镇和村。各乡镇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该延伸的延伸,该加密的加密,该覆盖的覆盖,确保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不留盲区和死角。要从县政府和乡镇、部门的领导班子做起,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肩负起安全监管责任,工作分管到哪里,安全生产就要抓到哪里。
  二要密切协调配合。安全生产涉及面广,工作复杂。只有县乡村联动,乡镇部门联合,切实加强综合监管、属地监管、行业监管,才能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安监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履行好组织、协调、监督、考核的综合监管职能。各乡镇、各部门要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切实履行好属地监管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形成强大的安全生产监管合力。
  三要强化督导检查。县督考办和安委会办公室要针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尤其是隐患排查、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实施动态化、常态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都能落到实处。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曝光警示”和“黑名单”制度,严格行政问责,加大隐患和事故责任追究力度,查处一批,警示全县,有效杜绝安全生产工作中“作风不扎实、措施不落实”现象,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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