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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地址: 东丰县东丰镇西城区
  • 电话: 0437-6209007
  • 网址:

局长: 高裕国

1996年1月 东丰县委组织部科员副主任 2005年8月 东丰县医保中心主任、人社局副局长 2013年8月 东丰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2013年11月 东丰县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4年12月 东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单位职能及科室介绍

     一、东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卫生、人口计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中、长期卫生、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人口政策,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协调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和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健全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三)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等服务网络;实施职责范围内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监督。
    (四)组织实施对严重威胁人民健康的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出生缺陷等疾病的监测与预防控制。
    (五)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救护责任。制定卫生应急预案,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并发布相关信息。
    (六)完善中医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体系,推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监督协调医疗和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
    (七)承担医疗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业监督管理责任。拟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建立医疗机构、计生服务机构的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监督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准入标准和管理规范;负责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服务技术质量控制与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技术风险防范,指导医疗事故争议处理。
    (八)负责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行政执法;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协同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进行综合治理。组织卫生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科普知识宣传教育;组织继续医学教育,开展对外合作交流。
    (九)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药物政策;贯彻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协调相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县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建议,提出县内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十)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十一)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二)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三)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拟定全县卫生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拟定全县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十四)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定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和培训工作。
    (十五)负责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和县基本药物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努力做好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设8个内设科(室):
    1、人秘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文秘收发、印鉴管理、信息网络建设和维护、统计、文书档案、四防安全和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和信访等工作;负责卫生志的收集、整理、撰写工作;负责协调和督促各科室业务工作及会议组织;负责公益岗位管理工作; 调整全县卫生投资方向和系统内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和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人力资源管理、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劳动工资、职称申报聘任等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外语、计算机、各种专业职称等考试报名工作。负责年度考核和工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组织机构代码等各类年检工作;负责拔尖人才选拔和定向生培养工作;负责事业单位改革和人员岗位聘任工作;负责域名申报和编制平台更新和人才数据库的维护工作。 
    2、规划财务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财经法律、法规及标准,组织拟定卫生和计划生育内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按照相关规定依法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专项经费;承担机关和机关统一财务管理单位的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所属对所属事业单位进行财务审计和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定期开展卫生经济运行状况的分析与评估;负责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工作;拟订医疗器械采购相关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和调整医疗卫生收费标准。 
    3、医政医管科(医改办) 组织全县医务人员认真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管理条例》、《医疗广告法》、《无偿献血法》、《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全县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应用、医疗纠纷调处、院内感染、临床血液管理、医疗广告内容审批、生物安全、社会办医审批及业务指导监督管理、科技教育、村医医疗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四术管理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的救治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药物政策;贯彻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协调相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县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建议,提出县内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认证、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4、防疫监督科(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卫生防疫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暂行办法和工作规范,拟订全县重大传染病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疾病防治规划和措施并监督、指导实施;起草卫生防疫监督配套规范性文件;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组织对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的联防联控,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依法对职业病、公共场所、学校、饮用水等实施卫生监督监测;负责协调落实传染病、地方病、艾滋病防治工作任务;负责组织重大处罚事项的听证,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和相关法律法规咨询等工作;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和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依法对餐饮具集中消毒配送企业进行监督监测,对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配合上级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等。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爱国卫生的法律法规;统筹协调各乡镇、各部门落实全县城乡社会性公共卫生管理及经常性的督导检查;负责组织群众性的社会卫生监督活动;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农村改水改厕、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的规划管理和工作指导。
   5、中医科 贯彻执行国家中医药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中医、中药及中西医结合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规划和协调中医、医疗、科研运行机制的改革,管理指导中医师承教育;监督管理各类中医医疗机构;负责中医药科研管理及科研成果转化工作;指导和协调中医药对外学术交流与技术合作。
    6、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起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及演练工作;负责组织对公共卫生和医疗救助专业人员的培训;承办救灾、反恐、中毒等重大安全事件中涉及公共卫生问题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协调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和应急措施;指导和推进全县卫生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协调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等工作;负责全县12320电话热线的管理和办理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7、计划生育管理科(流动人口管理科) 贯彻落实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工作,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数据统计,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的落实。
    8、基层指导科(妇幼健康科) 指导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推进人口信息系统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建设,负责组织计划生育工作考评,贯彻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贯彻落实妇幼卫生和生殖保健服务的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组织病残儿童的医学鉴定工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按照农村卫生政策、规划、措施进行组织实施;推进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监督指导各项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
    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和老干部工作。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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